互联网推动了社会科技进步,以互联网为沟通交流的纽带,用户在互联网的门户网站是根植于域名。
域名又称为网站名,是一串用电信号分割的字符组成的Internet上某一台计算机或计算机组的名称,用于在数据传输时对计算机的定位标识(有时也指互联网地理位置标识)。
ICP备案,是依据《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实名备案手续。未经国家机关单位的许可备案,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一、域名被盗用产生的侵权之诉案例及分析[1]
1、案件起因
2018年甲公司通过新网购买后缀为.com的英文域名一个,使用期为3年,作为公司的门户网站入口,购买后1个月内网站上线运行并同时域名在工信部官方网站进行了实名认证的ICP备案。2019年甲公司战略调整,原先业务下线,网站停滞不用,无人管理,成为僵尸网站,登陆域名已经提示指向错误。2020年初,电影著作权人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国家工信部ICP备案系统中显示的网站主办单位为甲公司为由,起诉甲公司侵犯其作品网络信息传播权,要求甲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近百万元。
2、案件调查
甲公司收到法院传票后,委托律师去法院调取了原告的起诉材料,对比原告提交法院的证据,甲公司委托计算机方面的专家辅助人进行了技术调查,发现甲公司废弃不用的域名,在2019年下半年,被他人非法盗用,指向了一个盗版影视作品下载网站,在被非法盗用期间,下载量巨大。基于此形式外观分析,域名持有人已经构成网络信息传播权的侵权,应该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3、案件应对
甲公司由于域名被盗用的非法指向信息侵权,面临近百万的侵权之诉。甲公司律师和专家辅助人经过分析讨论,迅速做出如下应对:
3.1、证据获取:甲公司提取域名被非法转移盗用指向的证据,汇同法院调取的丙公司提供的起诉材料打包合成一套证据材料。
3.2、网警报案:甲公司携带上述证据材料去属地公安网警报案,网警受理案件后,启动技术侦查。
3.3、向法院申请诉讼中止:甲公司向法院提交递送给网警的报案材料和网警的立案受理通知书,由于被告甲公司也是受害人,申请法院诉讼中止。
4、案件结局
网警受理案件后3个月左右案件获得侦破,抓获真正的犯罪分子。犯罪分子属于集团化犯罪,利用互联网网站用户的管理漏洞,非法盗取用户僵尸域名指向盗版影视作品下载,非法获取不当得利。
案件侦破结果转移到法院后,丙公司诉求甲公司的赔偿,依法通过刑事附带民事方式获得了赔偿。原诉案件正常终止,甲公司也属于受害者,但于本案,全身无责而退。
二、应对域名被盗用产生的侵权之诉的法律途径[2]
域名被盗用后的侵权之诉主体,依据ICP实名备案信息或者域名购买信息均可,在没有其它第三方侵权证据支撑的情况下,ICP实名备案用户或者域名购买用户理应被推定为域名的所有者,如果面临知识产权等的侵权之诉,应该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域名所有者如果自己没有实施侵权行为,或者说域名经过技术查询属于被盗用指向产生的侵权行为,面临知识产权等的侵权之诉的域名所有人在收到法院传票时,应该如何应对诉讼,减少自己的损失,可以采用如下几个注意要点:
1、收到法院传票后阶段:
域名所有人委托律师到法院调取原告提交的相关侵权证据材料,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委托计算机技术专家对比查找域名所有人自身方面的问题,如涉及侵权之诉的域名指向,是域名所有人自己操作的,还是被其它第三方盗用指向的?如果属于后者,继续查找域名被盗用指向的时间、盗用指向的IP地址以及进一步的查询定位盗用域名时盗用人的计算机IP地址、盗用人的显名信息等相关证据的取证保存。
2、向公权力机关求助阶段:
域名所有人携带上述证据材料,包括原告的起诉材料和域名被别人盗用查询取证的相关证据材料,去属地公安机关网警大队报案,网警受理立案后,会出具相应的立案通知书。
3、申请受诉法院诉讼中止阶段:
域名所有人携带网警的立案通知书和域名被他人盗用查询取证的相关证据材料,委托专业律师向受诉法院提交“申请诉讼中止的申请书”,依据专业的语言和完美的证据链,申请受诉法院于本案诉讼中止,待网警破案后进行。通过合理的民事诉讼程序法应用,将侵权之诉中止,减少损失的扩大。
4、诉讼终结阶段:
网警一旦有突破的侦破案件,本诉的侵权人将会伴随着刑事案件的侦破浮出水面,原诉的侵权之诉将会重新指向域名的真实盗用人,也就是刑事案件的嫌疑人,原诉的侵权之诉将会通过刑事附带民事的方法获得解决,域名所有人的损失将会将会降低至零。反之,如果网警一直没有抓获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基于刑事案件成立,本诉将会持续的中止阶段,也是能够将域名所有人基于本诉的侵权赔偿诉讼继续中止,损失没有扩大。
三、分析域名被盗用产生的侵权之诉的法条规定
《民法典》侵权责任篇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我们国家对侵权行为的归责实行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加害人实施了违法加害行为、受害人遭受了损害、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加害人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
相关的域名侵权行为发生时,一般情况下,被告已不是该域名的实际运营者,被告既未实施加害行为、对该侵权行为不存在任何过错。而真实侵权人实施了违法加害行为、受害人遭受了损害、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加害人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
本文讨论的案例中,公安机关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具体实施了侵权行为,并被公安机关抓获,因此公安机关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才是实际侵权行为人。因此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不承担侵权责任,原告的损失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的方式获得赔偿。
四、对于域名持有人的司法建议
关于域名的合规管理,针对有可能产生的侵权之诉,基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域名持有人的合规管理提出如下建议:
1、完善用户网络合规管理体系,将合规管理延伸到日常网络管理工作中提升用户网络合规管理水平。
2、完善用户网站或者域名的日常管理,对于使用中的网站以及域名,经常性的进行网络安全检查,通过常规性检查,填补安全漏洞。
3、用户对待不用的网站或者域名,要实施“粉碎式”的销毁或者关闭,对于服务器网站的外部被指向端口关闭,对于闲置不用的域名指向关闭或者向域名运用商申请注销。
4、加强网站或者域名管理的人员专业培训,持续做好内部警示宣传教育工作,对外加强网络侵权时间的宣传,强化员工网络的合规、法治意识;多渠道维护企业信息安全。
五、分析域名被盗用产生的侵权之诉的司法实践意义
网络侵权尤其是域名指向侵权具有开放和易于操作的特点,且犯罪主体具有多元性和隐蔽性,侵权结果发生后当事人取证极其困难,即使使用专业网络技术找到侵权人的IP地址,也难以举证认定犯罪行为实施者。
域名或者网站所有者,除了防微杜渐的管理好网站或者域名的信息安全外,要技术性的应对突发的侵权案件造成的诉讼应对工作,外部积极应对诉讼,内部及时固定被他人侵权的证据,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应对,基于民事诉讼法的程序性规则,向应诉法院申请诉讼中止,减少损失扩大。
域名或者网站侵权,尤其是域名被盗用产生的侵权纠纷,在互联网时代,已经成为不法之徒的犯罪阵地,打击域名被盗用产生的信息技术犯罪,应对域名被盗用产生的侵权诉讼,已经成为司法实践新课题。技术性应诉、规范性处理域名被盗用产生的侵权之诉,刻不容缓。
参考文献:
[1]王娜. 网络域名侵权的法律问题思考[D].山东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