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系统因优化升级暂无法正常使用(恢复时间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公告为准)。
若需办理往来港澳商务备案、年审等相关事宜,可以通过线下方式递交材料:现场递交或以快递方式将备案材料递交到广州市公安局中国公民出入境接待大厅(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8号商务室);或通过电子邮件将备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crjswba@163.com。
备注:
1.目前线下办理工作无法提供进度查询,单位提交完整备案资料(具体资料请参照后文第18问)后会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通过电话或邮箱告知。
2.为保障单位权益,对单位原备案情况进行查询的,仅可由备案单位法定代表人,备案联系人或备案负责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作证和本人身份证到现场咨询。
3.广州市公安局中国公民出入境接待大厅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进入大厅时,请配合做好防疫工作(以现场最新防疫公告为准)。
一、系统操作
因线上系统优化升级暂无法使用。
二、总体要求
1.问:申办商务备案需要什么条件?
答:商务备案实行年审制(可在备案到期前3个月重新提交备案申请),采用按条件申请和按需要申请相结合的办法。
(1)单位持续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持有与港澳方的合作相关材料,且备案人员无违法违规行为。
单位上年度纳税10万元以上,办证记录良好并持续1年以上的,可申请1年多次商务签注备案。
单位上年度纳税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单位,可以按条件申请3个月多次的商务备案和相应人员额度。
上年度纳税不足1万元的单位,需到广州市公安局中国公民出入境接待大厅提交相应文件,申请3个月一次的商务备案。
(2)备案单位属地市级或重点区县级政府主管部门扶持、支持或推荐的单位(需要提交相关材料证明),法定代表人为广州市“人才绿卡”(主证)持有人在穗创业的,广州市总部企业,政府部门确认的科研机构,高新技术单位等,提交相应文件,其备案人员经审核通过后,可按需申办商务签注备案。
2.问:没有工商登记的单位可以申请商务备案吗?
答: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组织除外)、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部门、公益二类和经营类事业单位的商务备案方式与其他的企业相同。
3.问:单位今年新成立,可以申请商务备案吗?
答:可以。但单位证照登记注册须满3个月,且需提供连续缴纳的近3个月完税证明。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由出入境管理部门核查所提交的资料,综合判断是否有港澳商务需求,对确有商务需求的单位人员给予相应的备案签注种类。
4.问:单位证照登记注册未满3个月,或者单位纳税未达到标准,但确有与港、澳企业商务往来需要的可否申办商务备案?
答:可以申请3个月一次的商务备案。需要到广州市公安局中国公民出入境接待大厅(人民北路688号企业服务室)提交与港澳方合作的合同、协议,人员在职证明等资料,由出入境管理部门综合判断后,按实际情况作出备案或不备案决定。
5.问:单位不在广州市登记可以申办商务备案吗?
答:不可以。单位须在广州市工商、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登记,或者是境外企业常驻广州市代表机构、经司法行政机构核准设立在广州市的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等。
6.问:什么原因会导致单位备案不通过?
答:存在以下原因之一,单位备案申请将不予备案;弄虚作假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不到名称的。
(2)企业有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等情况。
(3)企业纳税额极少甚至为零、系统上提交的单位地址无正常生产经营、备案负责人或联系人无法联系等异常情况的。
(4)收到举报,查实备案单位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5)经查有其它不符合备案条件的。
7.问:备案后都要年审吗?
答:年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的商务备案单位,增加备案人员的,需提交上一年度完税证明。年纳税额1000万元以下的商务备案单位,每年按需提出年审申请。
8.问:单位之前已办理过商务备案,现单位不再经营,是否需要取消商务备案?
答:单位备案通过后结束营业的,应及时通过邮箱(crjswba@163.com)或现场(广州市公安局中国公民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人民北路688号)递交方式提交暂停本单位商务备案报告,申请注销单位、人员商务备案和人员有效商务签注。
9.问:人员之前已办理过商务备案,现人员离职或不需商务往来港澳,是否需要取消商务备案?
答:单位取消工作人员备案或者备案工作人员离开本单位的,单位应及时通过邮箱或现场递交方式提交公司撤销人员备案报告。对仍持有效商务签注的,单位应确保注销商务签注[①办理该人港澳个人游签注等非商务签注覆盖掉原商务签注;②备案联系人或本人携带备案人员《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公司撤销备案报告到广州市公安局中国公民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人民北路688号)现场处理]。
10.问:对于备案人数有没有要求?
答:须根据纳税额度和商务往来需求确定。一般情况下,年度纳税额为1万元(含)-5万元的单位,最多可备案2人;纳税额为5万元(含)-10万元的单位,最多可备案4人;纳税额为10万元以上的单位暂无备案人数限制。
11.问:单位已有备案,怎么增加/减少/替换备案人员?
答:增加人员的,可以根据单位纳税额度和商务往来需求申请增加人员;公司备案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增加人员只能备案3个月多次。减少(或替换)人员的,单位要提交公司撤销(替换)人员备案报告。(具体资料请参照第18问)
12.问:是否可以帮单位以外人员办理商务备案吗?
答:不可以。备案人员必须是单位正式员工。对单位故意提供虚假证明骗取商务签注的,一律取消单位备案资格,停止单位人员商务签注。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法律责任。
13.问:单位商务备案可以代办吗?
答:不可以。备案负责人、联系人必须是单位正式员工。往来港澳商务备案和签注,是公安机关坚持服务市场经济主体、促进大湾区发展交流的专项惠企政策,符合备案条件且有往来港澳商务需求的单位须自行办理。单位商务备案不可委托代办,慎防黑中介骗取单位内部信息和金钱。
三、纳税创汇
14.问:商务备案创汇额如何填写?无创汇如何填写?
答:创汇的含义是通过贸易等各种途径取得外汇。创汇证明是指银行开具并加盖银行公章的证明或资信收汇证明。
若单位无创汇,则在创汇额上填写数字“0”。
15.问:提交完税证明和填写纳税额时有什么要求?
答:(1)需是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纳税(如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不得为个人所得税或保险类税种。
(2)纳税额需与上传完税证明总金额保持一致,以万元为单位。
(4)单位正常生产经营且纳税地为广州市,登记满1年的单位需提供上一年度的税收完税证明;登记未满1年的单位需提供连续缴纳的近3个月完税证明。
(5)年纳税额不足1万元的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可准予3个月一次商务备案。
16.问:对纳税的种类有要求吗?
答:须是单位生产经营所得纳税,不得为保险类完税证明。
四、材料提交
17.问:线下备案材料提交途径有哪些?
答:线下材料/需补交材料提交途径:
①可发送至邮箱crjswba@163.com;
②可快递寄至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8号企业服务室);
③现场提交到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8号企业服务室)。
18.问:线下备案需准备什么材料?
答:(1)单位线下备案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
①单位登记证书(如营业执照);
②单位上一年度的税收完税证明;登记未满1年的单位需提供连续缴纳的近3个月完税证明;
③提交包含但不限于单位与香港(澳门)方合作合同/合作意向书/需前往签订的合同样式/在香港(澳门)亦为股东的单位注册登记等商业性文件;
⑥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彩色扫描件(在空白处写上电话);
⑦备案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彩色扫描件(在空白处写上电话和工作部门)和《授权委托书》[下载模板(具体请参照第30问),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交];
⑧备案联系人有效身份证件彩色扫描件和在备案单位连续缴纳的近3个月以上社保凭证并有社保部门公章(在空白处写上电话和工作部门);
⑨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要求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2)个人线下备案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
①备案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交验原件,收复印件(在空白处写上电话和工作部门);
②本单位参保的情形:备案个人在备案单位连续缴纳的近3个月以上社保凭证(需包含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社保部门公章,可在社保部门网站以个人账户查询打印);
③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代购社保的情形:在被委托代购社保单位连续缴纳的近3个月以上社保明细和被委托代购社保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
④退休返聘的情形:提交退休证明(退休证)、返聘合同、在备案单位连续缴纳的近3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和近3个月以上的工资条(需备案单位盖章);
⑤《商务备案人员名单》[须含姓名、身份证号、职务、申请签注的前往地和有效期,下载模板(具体请参照第30问)];
⑥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要求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19.问:内地居民驾驶专用机动车辆往返内地与港澳(两地牌)的,如何申请商务备案?
答: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
①单位登记证书(如营业执照),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②《单位申办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登记表》(需加盖公章,负责人和联系人签名,模板通过微信公众号“广州公安出入境”搜索港澳商务备案,下载相应表格)。
③《商务备案单位责任告知书》(通过微信公众号“广州公安”→“政务服务”→“出入境”→“服务事项”下载模板)。
④备案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彩色扫描件(在空白处写上电话和工作部门)。
⑤备案联系人有效身份证件彩色扫描件(在空白处写上电话和工作部门)。
⑥备案负责人、备案联系人需提供在备案单位连续缴纳的近3个月以上社保明细并有社保部门公章或《商务备案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交。
⑦《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复印件。
⑧《驾驶人人员名单》(需含姓名、身份证号、职务、申请签注的前往地和有效期)。
⑨备案驾驶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提交到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8号企业服务室)。
如企业已办理商务备案的,可准备①②⑦⑧⑨项内容到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现场申请办理。
(跨境车辆批文卡上的驾驶人不受单位纳税额度及人员缴纳社保要求的限制)
20.问:备案负责人、备案联系人是指单位的什么人?可以是同一个人吗?
答:备案负责人特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商务备案的负责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模板(具体请参照第30问)]。
备案联系人指受备案单位委派提交、办理本单位商务备案相关业务的人员。在职人员需提供在备案单位连续缴纳近3个月以上社保;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交退休证明(退休证)、返聘合同、连续近3个月的个人工资性所得税单(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和在备案单位连续近3个月的工资条(单位盖章)。
备案负责人和备案联系人可为同一人。
21.问:如何变更联系人、单位地址、或法定代表人?
答:可提交相关材料临时进行变更登记(可发至邮箱crjswba@163.com)。
单位名称、地址变更的,提交最新的单位登记证书(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商务备案单位责任告知书》。
单位联系人变更,提交单位联系人变更报告(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企业申办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登记表》和新备案单位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在备案单位连续缴纳近3个月以上社保凭证。
单位在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等证照上注明人员,需在变更期满3个月后才能办理商务备案。
五、人员社保
22.问:对备案人员有什么要求?
答:必须是备案单位的正式员工且社保在广州市缴纳,包括以下几类:
(1)在备案单位连续缴纳的近3个月以上社保,且社保不得为补缴,社保明细中必须体现养老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交个人社保凭证(需包含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社保部门公章、连续缴纳的近3个月以上社保明细等信息,备案人员可在社保部门网站登录个人账户查询参保明细)。
(2)委托人力资源公司购买社保的,需提交在人力资源公司连续缴纳的近3个月以上社保凭证和本单位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
(3)备案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合伙人等(营业执照等单位证照上注明人员),不受社保缴纳限制。股东、监事、董事等非证照注明人员需提交在备案单位连续缴纳的近3个月以上社保凭证。
(4)退休返聘人员,提交退休证明(退休证)、返聘合同、连续缴纳的近3个月个人工资性所得税单(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和在备案单位连续缴纳的近3个月的工资条(单位盖章)。
23.问:如何转换人员到另一个单位备案?
答:若人员连续近3个月社保已经在另一个单位缴纳,应先注销该人在原单位的有效商务备案,才能在另一家单位提交备案申请。
24.问:对于社保已缴纳15年,但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申请办理商务备案需如何办理?
答:对于社保已缴纳15年,但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必须在备案单位有连续缴纳的近3个月以上社保记录,才能符合商务备案条件,按商务备案流程进行人员备案。
25.问:对于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因养老保险未缴满15年导致没有退休证的人员,可以办理商务备案吗?
答:没有退休证的人员暂无法办理商务备案。
六、证明提供
26.问:单位发邮件有什么要求?
答:请在邮件主题中填入单位的全称,附件上的材料文件以单位全称+材料内容命名(如:甲公司营业执照)。
27.问:如何出具完税证明?
答:完税证明可以在国家税务部门网站打印,也可到税务部门自助机打印(需有国家税务部门公章),扫描清晰的完税证明原件图片。
28.问:如何查询个人社保明细?
答:目前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具体以社保部门通知为准。
(1)在微信中打开并登录“粤省事”小程序;
(2)在热门服务列表中,点击“社保”;
(3)点击“社保凭证”,选择“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查询”;
(4)输入日期范围、邮箱后,点击“确认提交”。
29.问:如何查询个人所得税?
答:目前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具体以税务部门通知为准。
(1)下载并打开“个人所得税”APP;
(2)在常用业务栏点击“纳税记录开具”;
(3)输入日期范围,点击“生成纳税记录”,保存。
30.问:线下备案所需表格的模板在哪里?
答:需提交的表格模板下载途径:
①《单位申办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登记表》
②《商务备案单位责任告知书》
③《商务备案人员名单》(仅线下办理时需提交)
④《授权委托书》
以上四个模板可点击以下链接查看相关指引下载:
31.问:港澳合作协议、申请加急材料,有模板吗?
答:无规定格式。单位可据实提供相关材料。
七、签注办理
32.问:人员备案成功后就可以办理签注吗?有效期多长?
答:单位和人员备案通过后,即可办理备案人员对应的往来港澳签注。
人员备案通过后,有效期满3个月以上的,可以按要求申办3个月多次和1年多次签注种类;有效期满30日前不满3个月的,可以申办3个月多次签注。
33.问:办理商务签注必须到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吗?
答:不需要。办理商务签注,须备案人员本人提前预约并到广州市内各出入境接待大厅现场办理。
34.问:人员商务签注种类有哪些?
答:有3个月一次,3个月多次和1年多次,且每次逗留不超过7天。
35.问:人员商务签注怎么办理?
答:①网上预约:登录“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选择“网上预受理”,根据单位注册地或者登记地选择办证地,按照提示填写相关内容。
②到接待大厅办证:按照网上预约的时间和地点,带齐相关资料,到接待大厅前台办理出入境证件。除了预约时提示的资料外,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单位填写并盖章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外省户籍人员不需提交居住证。
③交验备案人员居民身份证件。
④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要求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36.问:人员商务签注办理时限多久?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会比各区分局更快吗?收费多少?
答:商务签注办结时限都是7个工作日。市局和区分局的办理程序和时限一样。
往来港澳通行证60元/证;商务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37.问:符合“未备案但急需往港澳商务的”情形,可到现场提出申请吗?
答:自2019年4月1日起推出“即备即办”的便利措施,对急需办理商务签注或暂时无法网上备案登记且备案人员办证记录良好的企业,材料提交齐全后可在前台窗口进行备案登记并即时申办商务签注。
八、时限进度
38.问:在什么情况下,备案或注销申请会超过10个工作日的审批时限?
答:超过审批时限一般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
①对于需要补交材料的单位,工作人员会短信通知备案联系人,补材料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