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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问:费减备案信息已确认提交,备案人类型填写错误,能否更正?
答:专利费减备案系统的备案信息一经提交均不允许修改,备案人在预览时须仔细核
对,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2.
问: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提交备案信息后,应该多长时间提交证明材料原件?
答:备案人在系统中提交备案信息后,系统会反馈一个具体的提交证明文件期限,备
案人应该在该期限届满前将相关文件提交至指定的审核机构。
3.
问:在系统中提交备案信息后,什么时候可以提交专利申请并请求费减?
答:从备案人在系统中提交备案信息的次日起,申请人即可使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反
馈的备案证件号提交专利申请并请求费减:
在提交专利申请时请求专利费减的,
只需在
《专
利申请请求书》中勾选“请求费减且已完成费减资格备案”;在申请日后请求费减的,则
需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申请日后提交适用)》,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
4.
问:某单位现在享受
70%
的费减,在
月
日之后是否可以按照新办法享受
85%
的费减?如果可以,该如何操作?
答:可以,该单位需要在费减备案系统中进行备案,审批合格的可以按照新办法享受
85%
的费减。
该单位可以在费用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
提交
《费用减缴请求书
(申
请日后提交适用)》请求减缴尚未缴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