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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5〕10号),我部对2016年经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高职)专业设置情况进行了汇总,并依法组织对2016年申请设置国家控制的高职专业进行审批。现将汇总备案结果和审批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职专业708个,专业点50512个。专业备案结果数据库已与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相衔接,数据共享。汇总备案结果可在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址:)查询。专业名称、代码及修业年限以平台公布的内容为准。
二、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部共收到2016年申请设置国家控制的高职专业点361个。经过专家评议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安部、司法部等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2016年新设国家控制的高职专业点239个,自2016年起可以招生,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等均以本通知公布的内容为准。不同意2016年新设国家控制的高职专业点122个。
2016年3月21日
2016年国家控制的
高职专业设置审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