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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公安网站申请指南
步骤一
进入 官网,选择“网站用户”
● 登录/注册进入备案系统;
● 左侧选项开办主体管理 —— 选择个人开办主体(如:选择单位开办主体,请根据要求填写资料),根据个人情况填写开办者信息 —— 提交审核
步骤二
开办主体填写完毕后直接提交审核,然后选择新办网站申请(左侧选项选择)
根据提示填写网站基本信息,填写工信部备案号、域名证书选填
● 网络接入服务商部分填写:
● 请根据个人网站实际使用填写,如使用我司服务器即按照右图所示填写,地址填写云南省昆明市经开路8号电信机房,如使用其他IDC服务商产品,请咨询您的IDC服务商
● 域名注册服务商填写:
请根据个人网站实际使用填写,如在我司注册域名,即按照右图填写,如在其他公司注册,请咨询您的域名注册商
步骤三
是否提供互联网交换服务:
● 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般网站有论坛,可以讨论的留言板视为交互。默认情况下,选择否。一般情况下选择www服务,有手机版的网站再勾选wap网站
● 互联网危险信息发布:通常选“否”
● 相关前置许可:通常选择“否”
● 网站语种选择根据实际情况,默认选择中文简体
步骤四
网站负责人与开办者 —— 致请勾选(如不同请重新填写信息)完成后下一步查看提示
● 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网络安全责任告知书,勾选我已阅知上述告知事项,保证提交内容真实有效,承诺履行上述网络安全义务
● 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
公安部网站备案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