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开办网站,还只停留在国家工信部的ICP备案,那您就OUT了!公安网络安全部门提醒您:请及时按照要求到互联网上开展公安备案,拒不履行备案的,由公安机关责令给予停网整顿6个月的处罚。
啥情况啊?
什么叫到互联网上进行公安备案?
咋备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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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早在1997年12月30日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第33号令)》就明确规定:
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2016年初,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正式开通,网上备案时代正式开启。如果您开办了网站,如果您还不知道如何备案,那么下面三点提示,可要仔细阅读喽:
提示一:什么样的网站需要备案?
1、产品(服务)查询展示型网站,例如:
2、企业商务网站,例如:
3、网上购物型网站,例如:
4、沟通交流平台,例如:
5、政府门户信息网站,例如:
如果您的网站属于以上五类中的任何一种,那么就需要进行网上公安备案。
提示二:开展网站备案流程是什么?
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网址:
首先要注册为网站用户,平台还提供通知公告、备案须知、政策法规、常见问题、备案展厅等功能,供广大备案用户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备案中常见问题的解答。下载中心里的“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操作指南”,里面有详细的网站备案流程,只要按照要求操作就可以了。
温县公安局网警大队对您的备案资料审核合格后,会生成备案编号。您必须根据操作流程,在网站首页底端显著位置张贴公安机关核发的备案图标(豫公网安备******号)。
提示三:网站备案的法律要求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互联网交互式服务安全保护要求》、《互联网服务安全评估基本程序及要求》均对网站备案工作进行了规定。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的第二十三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拒不履行备案的,由公安机关责令给予停网整顿6个月的处罚。
近几年以来,温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扎实开展网站备案工作,实时检查备案数据,检测网站安全,强化信息管控。截至目前,共计对全县100余家网站进行了备案,其中当面核验和实地核验的网站达到50余家。如果您的网站还没有备案,赶快联系我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