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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网络安全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单位如有网站、APP等应用应当在网络开通后三十日内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登记备案或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beian.mps.gov.cn进行备案。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网址:beian.mps.gov.cn)
1、点右上角登录完成注册并登录系统。
2、填写开办者信息,完成开办者信息备案
3、点击“新办网站认领”,填写公司网站备案信息
4、根据系统要求补全备案信息后,提交审核完成备案工作,待后台审核通过。
1.1 登录公安部“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网址:beian.mps.gov.cn)。
1.2 扫码下载APP完成实名认证,完成注册并登录系统,登录后返回界面;(如之前在升级系统前备案过的,需要重新注册网站,绑定旧账号实现数据迁移哦)
旧账号绑定,可以迁移之前备案的数据,如没有备案过,正常申请即可;
申报流程:新增主体——主体审核通过以后点击新办网站申请,按照顺序填写资料。
2.1 填写开办者信息,完成开办者信息备案
3.1 点击“已办网站认领”,通过域名搜索本单位网站,并点击“操作”认领本单位网站。(如果已办网站认领找不到,就去新办网站申请)
4.1 用户根据系统要求补全备案信息后,提交审核完成存量网站的认领备案工作。
您在操作中可能会遇到如下问题:
1、网络服务信息名称是什么?
有网站名称填写网站名称名称,没有填写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