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经过网上报名、初审及笔试,现将公开招聘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组织面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范围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对面试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本次招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35分。
面试时间:2023年9月3日
面试地点:现场审核时另行通知
面试缴费:按照相关规定,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人。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到医院财务科缴费。
二、现场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由本人于2023年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明德楼六楼进行资格复审,届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人员签字”由本人亲笔签名并按手印原件。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已取得的所有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可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6、硕士岗位的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如“内科学(消化方向)”等,而考生的毕业证只写有一级学科名称“内科学”,遇到此种情况,请考生提供由毕业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注明考生所学专业的二级学科名称,原件。
7、鉴于我们参考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招聘单位并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原件。
8、在职人员应聘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9、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复审后,去医院财务科缴纳面试考务费,缴费后在笔试准考证上加盖人事科公章,作为参加面试的凭证。
10、岗位另有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逾期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三、面试具体安排
1.面试时间:2023年9月3日上午8点正式开始
2.面试人员务必于面试当天7点10分之前到达考点,凭本人身份证、盖章后的笔试准考证进入。
3.进入考点后按照要求进入相应候考室,7点30进行面试抽签,面试正式开始(8点)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人员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不得携带、使用各种通讯工具。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
5.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方式,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等,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包括思考时间和答题时间)。面试人员可在规定的答题时间内进行必要的准备,在规定的时间用完后,面试人员应停止答题。如规定时间仍有剩余,面试人员表示“答题完毕”,面试结束。
6.面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考号、报考岗位等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7.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由工作人员引领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全部结束后,统一离开考点。等候期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随意离开候分室。
请考生密切关注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和医院公众号,及时掌握招聘工作安排及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635-211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