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为什么要网站备案或核验信息?
A:网站接入是属于国家行政许可的范围,真实的信息是法律的要求。
Q:为什么我在别的公司买的产品,不需要核验信息?
A:不核验,不符合中国法律,迟早会出问题,作为用户,如果您的网络服务商违法被关闭了,您的数据怎么办?
Q:您们会泄露用户的信息吗?
A:便捷云是具有国家颁发的电信业务许可证单位,有十多年的运营历史,wdw6.com品牌已经是非常高的价值和信誉。任何泄露用户信息行为都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啊。
Q:已经备案的域名因网站停用、网站主机更换机房会被注销备案号吗?
A:工信部会监控这些状态,随时会取消备案号。
Q:网站备案需要多久?
A:您好,根据各省通信管理局的官方公布时间是在收到备案材料的2-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根据各省管局不同,这个时间或有不同,在20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都有可能。多数情况下用不到20个工作日就会有结果。。备案下来后管局会发短信到您手机或邮箱的,里面包含备案密码,请妥善保管!
Q:已经有备案号,如果需要在此备案号中增加网站、增加域名或新增接入需要如何处理?
A:网站备案信息变更(包括新增网站、域名、新增接入),需用户提供备案号、及密码,同时提供备案核验的全部资料由通信管理局审核。
Q:是否可以先提供备案,然后再购买产品?
A:不可以,因为网站备案需由接入服务商来提交,否则中我们无权进行审核和提交备案。需用户购买产品后,由我们提供备案服务。
Q:为什么别的公司只要核验单就可以备案?
A:工信部对网站备案有统一规范,对每个公司都是同样标准,如果因不按正常规则办理,可能其所面临的就是接受整改或停业,届时均会影响到您网站的正常运行给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便捷云规范运作,让接入我们的用户都能稳定的使用,不因此让用户承担更多的政策风险,所以均按国家统一规范来操作。
Q:备案期间网站可以访问吗?
A:网站需要在取得备案号后才能正常访问。即遵循“先备案后接入”原则。
Q:我可以选择备案审核的省份吗?
A:网站备案审核的管辖范围,是根据网站主办者所在地来确定管辖归属的。如江苏省用户由江苏省通信管理局进行审核。用户不能选择由某一省通信管理局来进行审核备案。
Q:便捷云可以为产品不在便捷云的网站提供备案吗?
A:不能,只有由便捷云提供接入的网站,我们才可以提供备案服务。
Q:网站备案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A:备案密码忘记。请登录工信部备案网站右下方的“找回备案密码”并按照提示输入相应信息的方式来进行找回备案密码;如您忘记了备案时所用邮箱无法获得备案密码,则需书面申请的方式联系通信管理局进行找回密码。
Q:网站备案成功之后为什么备案号会被注销?
A:网站备案号被注销原因有多种。如:网站内容涉嫌非法、网站内容与备案信息不符、网站主办者信息不真实、在工信部或通管局在抽查过程中发现无法联系到网站负责人或发现网站负责人虚假、因接入服务商取消网络接入而成为空壳网站等。所以请网站负责人保持通话正常、提供备案信息准确、发生变更时候及时更新,以免因此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Q:备案资料是否接受传真件?
A:备案真实性核验资料必须为原件,不接受传真件。
Q:备案照片是否可以接受PS的照片?
A:所提供的备案照片不能是PS的,必须是统一标准的真实拍照。
Q:备案号已经存在,但是需要重新备案,需要怎么处理?
A:如该域名已经存在备案号,重新备案的话,需要将现有备案号注销掉之后,才能重新提交备案。
注销备案号方式:1)如现有备案号为便捷云接入并办理的。可联系我们进行注销操作。
2:)如现有备案号不是便捷云接入,需联系核发备案号的通信管理局,以书面文件的方式申请注销。
Q:在便捷云备案成功后是否可以将网站转移到别的公司继续使用?
A:网站转移服务商是用户的自由,但是一旦转移到其他公司,则备案接入服务商便不是便捷云,届时我们会取消接入,随时会被工信部注销备案号。所以备案成功后若要转出便捷云,请提前联系下家接入商及时接入,以免因备案号被注销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Q:在哪里可以查询网站是否备案?
A:您可以登录网站右下方点击“公共查询”---备案信息查询---输入域名或主办者等信息---输入验证码---提交。
Q:个人和公司网站备案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A:
1)个人网站不能以公司名义备案;公司网站不能以个人名义备案
2)网站内容涉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在办理备案时需先办理前置审批,在备案过程中需出具相关审核合格文件。
3)个人网站网站名称一般不允许带有地域名称。如苏州、江苏等
4)企业网站办理备案时候,网站名称不能以中国、中华等性概念字样。
Q:一个主体可以备案多少个域名和网站?
A:同一主体可拥有多个网站,同一网站也可以由多个域名。但需要注意:多个域名备案在同一网站的时候,需所有域名均指向同一网站,如出现个别域名指向其他公司ip或网站,可能会给现有备案的网站带来影响;
同一主体内备案多个网站,则所有网站的主办者必须相同,否则会备案号注销或给您接下来的备案变更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在各省通信管理局的审核过程中,因为各省管局的审核标准或有不同,所以可能存在同一网站多个域名、同一主体多个网站的备案申请不予通过。
Q:备案提交后什么情况下会被退回?
A:备案信息需要真实准确完整,否则均有可能被退回。
真实:网站主办者及所开办网站为事实存在,而非虚构;网站实际内容与报备时填写内容一致;
准确:所提交备案信息,需按备案要求准确填写,包括格式、内容等。
完整:需按备案要求,将所列项目内容,全部填写齐全,不允许简写或缩写。
Q:用户不愿意进行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
A:必须告知用户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的重要性,如果不进行核验,可能导致原来已有的备案号被工信部注销!到时候再次接入将要很长时间,对用户的网站访问造成非常大的影响!且政策统一,ISP接入商也不能给无备案号的网站提供接入。用户自己承担严重的后果。
Q: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的流程和当前暂行方法:
A:按照工信部规定,网站用户的负责人必须亲临ISP接入商处拍照和签写核验单等资料,由于网站用户分散各地,我们暂且可以采用网站用户将资料通过快递的方式到我公司,但需要提醒用户该资料真实!特别是负责人的手机、座机、证件要真实,照片背景文件由我公司发给用户自己去进行喷绘会写真背景幕布,然后真实拍照!如果因为虚假,造成严重后果将有用户承担责任!
Q:我想用最快的速度直接在服务器上关闭没备案网站,要怎么做?
A:联系虚拟主机服务器管理员,下载主机管理系统的beian.rar直接在服务器上运行它即可以批量关闭未备案网站。
Q:国务院取消BBS专项备案后的暂行管理办法
A:1、必须取得网站备案号。2、网站管理者必须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以杜绝非法内容的出现。
Q:用户网站备案接入商的填写规范是?
A: 我们的网站备案接入服务商填写:南通便捷云服务有限公司;
Q:填写备案信息时,提示有信息冲突,怎么办?
A:此情况出现的原因为:您所填写的信息与系统中现存的信息重复。解决方法:
(1)请检查填写的备案信息(如域名,主办单位证件号码)是否正确;
(2)如填写错误,请更改;
(3)如填写无误,请联系您所属省通信管理局进行相应处理,并按照通信管理局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Q:备案信息被所属省通信管理局拒绝
A:(1)请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查看被拒绝的理由;
(2)联系接入商修改不符合要求的信息;
(3)修改后的备案信息会直接转到相应的省管局进行再次审核。
注:拒绝后,用户请勿为相同网站再次备案(因系统具有冲突检测功能,若再次提交,再次提交信息也将因系统提示信息重复等冲突检测问题而无法成功提交)。
Q:如何修改备案信息
A:根据现有流程,用户在提交网站备案信息后,不能自行修改信息,需由其接入服务商代为修改,其目的在于强化接入服务商的代备案责任,减轻网站主办者自行备案负担。
但总结分析近期社会反映问题,考虑到少量网站主办者希望能自行修改备案信息,我们已开始对有关功能进行修改, 允许自行备案的网站主办者在完成备案前可以修改所提交的备案信息。由于程序实现需要时间,目前暂时还只能按照现有流程操作。
具体为:
1、对自行备案的情况:如果备案信息尚未提交,请使用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信息录入菜单进行编辑;如果备案信息已经提交,请和您的接入服务商联系,并向其提供您的用户名和密码,由其为您代为修改。
2、对接入服务商代备案的情况:请和您的接入服务商联系,并向其提供您的用户名,由其为您代为修改。
Q:什么是互联网信息服务?
A:用户可以通过独立的域名()或独立的IP浏览公司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
Q:什么是经营性的互联网信息服务?
A: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网页制作等服务的活动。见***292号令。
Q: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经营单位应办理哪些手续?
A: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经营单位应向信息产业部或各省通信管理局申请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Q:什么是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A: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见***292号令。
Q:我的网站只有独立的IP地址,没有域名需要办理网上备案手续吗?
A:需要。无论您的网站是通过域名方式访问或是通过IP地址的方式访问都要办理备案手续。
Q:我的网站以前办理过备案手续,并且获得了备案号,还需要办理网上备案手续吗?
A:联系我公司备案客服,办理接入商变更,备案号不变。
Q:办理网站备案手续需要向通信管理局交纳费用吗?
A:免费办理。
Q:网站涉及哪些信息内容应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A:在《互联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第五条中规定: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Q:什么是电子公告服务?
A:网站中所有交互式的栏目均为电子公告,例如BBS论坛,可以评论的网页留言板等。
Q:电子公告服务应办理哪些手续?
A: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办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应向所在地通信管理局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获准同意后方可开展电子公告服务活动。
Q: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未履行备案/擅自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A:限期整改/罚款/关闭网站。见***292号令。
Q:未履行网站备案手续或擅自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A: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擅自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关闭网站。
Q:已办理备案手续但未在网站的主页上标明编号的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A: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罚款。见***292号令。
Q:如果备案信息不准确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A: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同时在网上名单中公布。
Q:如果网站未办理备案手续,接入服务单位为其提供接入服务,网站和接入服务提供单位将受理什么样的处罚?
A:对未办理的备案的网站,通信管理局将要求限期整改/关闭网站;对接入服务提供的单位,通信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Q:注册时收不到手机验证码和邮件验证码,怎么办?
A:收不到两个验证码可能是由于:
(1) 您注册的时候没有输入正确的手机号码和E-mail
(2) 系统的短信和邮件服务没有开启或者不能正常运行
解决的方法:
(1) 重新注册,手机及E-mail可不变,但用户名要变(本系统中注册的用户名不允许重复)
(2) 在手机及E-mail正确情况下,可选择重新找回验证码
Q:用户的备案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A:您可以通过工信部备案网站右下方“找回备案密码”功能进行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