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备案,直接经营就可以。已北京市ICP经营为例:
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负责申办单位的前期受理和审核工作。申办单位应按规定,将申报材料报市场监管处审核。相关的咨询可咨询相关中介单位。
二、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按照国家、信息产业部的有关规定对经营性ICP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我局颁发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类)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或变更经营范围手续。
三、属于非经营性ICP许可证的单位,在办理备案时,须填报《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将填写完备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一式二份交我局市场监管处,进行备案登记。
四、ICP许可证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备案编号。
五、涉及到《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履行备案手续前,应依法获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核同意,并出具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ICP许可证又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企业需要办理的行政许可证书,需要办理该证书的企业针对的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具体指的是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经营的内容主要是在线支付、充值平台、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
办理ICP许可证时需要的相关材料如下:1、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研究报告;2、技术方案研究报告;3、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研究报告;4、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措施研究报告;5、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工商档案查询章程;7、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及股东证件证明(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企业法人股东公司营业执照和工商档案查询章程);8、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位学历证明、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其中技术人员为计算机、通信相关专业);9、房屋租赁协议、房屋产权证明;10、网站必须已上线(审批部门要审查有无前置审批和是否符合经营性网站要求);
您好,感谢您的咨询。北京ICP备案的办理部门是在北京当地的通信管理局,所有在我国境内经营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企业都需要办理ICP备案,非经营性的网站只需要办理ICP备案,而经营性的网站除了需要办理ICP备案外还需要办理ICP经营许可证。未经备案,不得在我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擅自运营网站者,会受到警告、关闭网站等不同程度的处罚。
北京ICP备案办理的材料有以下几点:网站备案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加盖域名所有者或域名管理机构;域名代理机构公章的《域名注册证》复印件,或其他对所提供域名享有权利的证明材料;加盖网站所有者公章的《ICP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对网站所有权有合同约定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验资报告和审计报告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