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洛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管理、规范招标采购行为,更好地保障集团各项招标采购项目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洛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征集具备相关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城建集团提供招标采购咨询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洛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
二、服务期限
备案有效期一年。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采购代理或同类表述,企业注册时间满三年;
(二)须在国家、河南省和洛阳市政府招标网“代理机构”栏目登记备案;
(三)在洛阳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具有独立的开标室、评标室、档案室,具备影音、监控等设备全程记录,能够满足各类型项目开评标需求;
(四)业务负责人(联络人)应具备相关中级职称,有河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颁发的招标代理员证或河南省财政厅颁发的政府采购培训证或以上证书,证书自颁发之日起满五年,并提供公司缴纳的近三年社保证明;
(五)招标代理服务团队(不少于6人)成员均应具有河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颁发的招标代理员证或河南省财政厅颁发的政府采购培训证或以上证书,证书自颁发之日起满一年,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社保证明;
(六)提供近三年来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代理的中标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业绩5项,中标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5项,中标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服务类业绩5项;
(七)提供近三年来通过政府采购网发布代理的中标金额不低于5亿元房屋建筑工程业绩5项,中标金额不低于1亿元市政公用工程5项,中标金额不低于500万元服务类业绩5项;
注:相关业绩要求,须完全满足上述第(六)项或第(七)项任意一项即可,需提供任意一项要求内的全部业绩内容,且业绩不能重复使用。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备案活动;
(九)申请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被列入,将被拒绝参加本次备案,代理机构须在备案资料中附本公司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
四、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以及近六个月的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二)营业执照;
(三)企业简介;
(四)国家、省级、市级政府采购网备案证明;
(五)办公场所房屋购买凭证或租赁合同;
(六)开标室、评标室、档案室以及配套设备照片;
(七)项目负责人的中级职称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员证或政府采购培训证、近三年个人社保证明;招标代理服务团队人员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员证或政府采购培训证、近一年个人社保证明;
(八)2018年6月起近三年业绩的招标代理合同、中标公示网络截图、业主评价意见表;
(九)信用记录查询等相关证明截图。
以上资料报名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两份,报名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胶装成册(A4纸大小)。
五、代理费收取标准
参照国家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2002〕1980)、《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中差额定律累进法下浮记取,具体项目另行协商。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0日8:30时至18: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厦20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