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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首例
买件衣服,网上看;
买个零食,网上寻;
缺个媳妇,网上找;
缺个知己,网上聊;
现在的生活,住的用的吃的穿的,死的活的,只要能买卖的,在网站上几乎都能找到,也催生了各种网站的爆发。
很少有人关注自己进入的网站是否合法,开设网站的单位或个人,也有人不知道,设立网站要通过正常的手续,到公安机关备案之后才合法。
案件报道
10 月27 日15 时许,庙前派出所民警在当阳市某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掌握到该网站未在公安机关备案。因该公司认错态度良好,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当场给予该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这是我市第一例未到公安机关备案设立网站被处罚的案例。
搭建网站后如何备案
点击进入:(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服务管理平台),根据提示要求,进行备案即可。
普法时间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用户在接入单位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填写用户备案表。备案表由公安部监制。
第十二条
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前款所列单位应当负责将接入本网络的接入单位和用户情况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并及时报告本网络中接入单位和用户的变更情况。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不履行备案职责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