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局要求备案时必须提供主体单位、主体负责人、服务负责人的证件资料,各省管局还对一些补充资料有不同要求,请参考下文按照自己备案所在省份准备备案资料。
备案主体为企业时,证件类型可以为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若是其他组织,请提供主体单位的证件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
备案主体为个人时,证件类型可以为居民身份证、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其他补充资料:一般有域名证书、授权书、承诺书、前置审批、网站建设方案书、居住证等,具体请按照实际情况准备补充资料。若客户备案省份管局要求其他特殊文件或资料,进行备案审核时青云客服将通知客户知晓。
补充资料名称描述
域名证书
青云备案系统需要备案客户上传域名证书,请在域名注册商处咨询下载。一般在域名管理平台上,可直接下载,详细请咨询域名注册商。
域名实名认证截图
青云备案系统需要备案客户上传域名实名认证截图,在域名注册商处完成实名认证时,请将认证信息截图,截图需显示认证的持有人信息,认证证件类型,认证证件号码,以便青云核实确认域名实名认证信息与备案主体单位信息一致。
授权书
备案主体是企业或其他组织,当网站负责人不是企业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时,需提供网站负责人授权书。填写模板请参见。
承诺书
广东省管局要求备案用户提供手写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请参考模板填写。
居住证或暂住证
部分省管局要求,当备案申请人的身份证户籍地与申请备案的省份不一致时,需要提供申请人在备案省份的居住证或暂住证的原件彩色照片。详情请参考各省管局规则。
前置审批许可证
若备案网站涉及新闻类、出版类、药品和医疗器械类等行业的,需办理对应的前置审批手续,获得前置审批许可后上传至青云备案系统。办理详情参考前置审批。
金融许可证
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 )规定,若备案单位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必需先办理相关金融许可证明上传到青云备案系统,才能提交网站备案申请至管局。办理详情参考。
工商变更通知
备案主体单位名称发生变更后,需要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通知书作为备案变更凭证,工商变更通知支持几种形式,具体请参考。
网站建设方案书
部分省份管局要求若备案网站过多,需要备案客户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如福建、湖南等省,具体撰写请参考。
备案材料模板下载,请参考下载备案材料模板。
授权书
备案主体为企业或组织时,网站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下,需要下载授权书填写并打印,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然后上传到青云备案系统。备案主体为个人时,无需提供授权书。授权书填写模板:
承诺书
广东省管局要求备案用户提供手写《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请备案省份为广东的客户(企业与个人均需提供)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盖章后上传至青云备案系统。
承诺书模板及填写说明,请参考以下图片:
金融许可证
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 )规定,若备案单位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网站内容等涉及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金融类字样的,属于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必需先办理相关金融许可证明,获取金融许可证明后上传到青云备案系统,才能提交备案申请至管局。
金融相关许可证明的审批部门按照金融业务不同,大致分为以下几类,仅供参考:
以下为几种常见金融相关证书名称,仅供参考:
工商变更通知
备案主体单位公司名称变更后,需要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通知书作为备案变更凭证,工商变更通知支持以下几种形式
网站建设方案书
湖南省管局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用户首次备案和新增网站,每次只允许提交1个网站对应1个域名;主体已有备案号新增网站时需要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
网站建设方案书填写模板:
内容需包含:
填写完网站建设方案书后,需签字、盖公章后拍摄为彩色照片或扫描为彩色文档(文件命名为主办单位全称)。需要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的省份如下所示。
省份要求
福建省
主体下超过 5 个网站,需要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
江苏省
重庆市
主体为个人时,超过 5 个网站,需要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
湖南省
主体下超过 1 个网站,需要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
广东省
陕西省
重庆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