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登录备案账号,填写营业执照和域名信息。
第二步:如果是首次备案,请按要求填写公司资料。证件资料要求和营业执照信息一样,填写时需要注意这些。接下来填写法人信息,法人手机号需要是之前没有用于备案的,否则会被驳回。
第三步:填写网站信息。网站信息中的网站名称必须和网站的站点名称一致。网站接入方式填写服务器的信息。如果涉及到前置审批的,还需要提供前置审批的证件。
第四步:填写网站负责人信息。网站负责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公司其他人,无论哪个都需要之前没有备过案。
第五步:按照提示提交附件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照片或者扫描件;②法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③网站负责人正反面照片;④加盖公章的核验单和委托书(如果网站负责人是法人,不用填写委托书);⑤域名证书;⑥幕布照片,没有幕布的可以向服务商申请。)
网站如何备案,需要注意什么
一、网站备案程序及时限规定
网站主办者需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如实向接入服务商提交网站备案材料,并经接入服务商核实备案材料真实性后,由接入服务商向网站主办者住所所在地通信管理局代交备案材料,备案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齐全的,通信管理局将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通过;备案材料虚假、不真实和不齐全的,通信管理局将不予备案,并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将不予备案的理由反馈给接入服务商,再由接入服务商将不予备案的理由通知网站主办者。请网站主办者选择合法接入服务商为网站提供接入,履行法定备案手续,合法接入服务商名单可在我部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和各地通信管理局网站备案公共信息服务系统“自行备案导航”中查询。
二、网站主办者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一)单位主办网站,除如实填报备案管理系统要求填写的各备案字段项内容之外,还应提供如下备案材料:
1.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
2.单位主体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社团法人证书等。
3.单位网站负责人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首个选证件)、户口薄、台胞证、护照等。
4.接入服务商现场采集的单位网站负责人照片。
5.网站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网站从事电子公告服务的,应提供专项许可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单位主体负责人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户口薄、台胞证、护照等。
7.网站所使用的独立域名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个人主办网站,除如实填报备案管理系统要求填写的各备案字段项内容之外,还应提供如下备案材料:
1.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
2.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首个选证件)、户口薄、台胞证、护照等。
3.接入服务商现场采集的个人照片。
4.网站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加盖公章);网站从事电子公告服务的,应提供专项许可文件(加盖公章)。
5.网站所使用的独立域名注册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