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回答:
一、东营市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核准流程1、网站主办者将相关ICP备案信息提交给其接入提供者。2、接入提供者对网站主办者提交的信息进行核实,在确认信息真实、准确的前提下将ICP备案信息导入“备案管理系统”;如存在不真实、不准确的信息,接入提供者要求网站主办者重新填报或补充相关信息。3、“备案管理系统”对接入提供者导入的信息进行自动核查,经识别没有发现问题的转相关省通信管理局;存在问题的,将相关意见反馈接入提供者。4、相关省通信管理局对备案信息进行审核,符合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5、“备案管理系统”对予以备案的,核配备案编号,生成备案电子验证标识(简称电子证书),同时将审核意见反馈接入提供者;对不予以备案的,“备案管理系统”将不予备案理由反馈相关接入提供者。并通知相关接入提供者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重新填报。6、对予以备案的,接入提供者将审核意见、用户名和密码及时反馈给网站主办者,并指导网站主办者下载、安装电子证书。网站主办者在接入提供者的指导下及时完成电子证书下载、安装等后续工作,并保管好用户名和密码。7、对不予备案的,接入提供者及时通知网站主办者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重新填报或补报信息。二、东营市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核准申请材料《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第七条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通过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如实填报《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工信部电管[2010]64号)文件中规定审核材料包括:1.《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2.网站主办者、网站负责人相关证件复印件;3.网站负责人彩色正面免冠照;4.企业系统网站备案信息书面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