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河北区公开招聘50名社区工作者 部分岗位面向退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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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筋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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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北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按照天津市民政局、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天津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民发[2016]4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全面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河北区拟面向社会、退役士兵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河北区民政局委托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组织报名、笔试、成绩公示、资格审核、面试、人员公示等工作。体检工作由河北区民政局统一安排,考察工作由各街道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二、岗位职责

社区工作者,指在社区工作站从事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管理工作的就业年龄段全日制工作人员。

三、岗位职责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社会动员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的其它条件要求,详见《河北区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计划表》。

6、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下列人员:中共党员;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取得社会学、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管理专业证书的;取得国家颁发的助理社工师、社工师职业水平证书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4、曾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者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7、丧失行为能力的等其它不适合在社区工作的情形;

8、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因隐瞒以上不得参加此次招聘内容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或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予以辞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生活待遇

按照《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工作的通知》(津党组通〔2017〕82号)执行,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岗位,签订合同,实行一年一聘的聘任制。新招聘的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一年。对不服从统筹分配人员不予聘用。

六、报考须知

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与各项相关信息均在中天人力资源网公布,网址为。

(一)查询信息

报考人员应通过报名网址仔细阅读 “招聘公告”。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准备工作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横3.5cm、竖5.3cm)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2、报名

参加笔试人员报名及缴纳考试服务费用均在网上进行。

(1)报名及缴费时间:2018年 8 月 6 日9:00至 8 月 14 日17:00登录中天人力资源网进行。报名时应首先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设置密码进行注册,并以此作为完成报考以及获得相关信息的唯一标识。缴费金额:90元/人。

(2)报考人员在网上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和照片,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报考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报考人员负责。

(3)每人只限报考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 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4)报考人员报名时在个人缴费前可以浏览、更改信息和报考岗位,一旦个人缴费后将不能再做修改。

(三)笔试

包括社区社会工作基本知识和实务、时事政治、写作等。

1、报名并缴纳考试服务费的人员,请于2018年 8 月 23 日9:00至 8 月 24 日24:00登录中天人力资源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并需认真阅读上面标明的考试时间、地址、考场号、考生须知等内容。

3、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不能进入考场。

4、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该职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5、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 9 月 5 日9:00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情况。

6、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的,考试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

(四)面试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的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如出现面试人员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核,产生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核合格者需要缴纳面试服务费45元。

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张;

(2)笔试准考证;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7)报考岗位1的考生还要带有:现居住地居委会开具在河北区居住的证明;

(8)报考岗位2的考生还要带有:河北区安置的退役军人(需在河北区民政局优抚科开具退役证明或相关在河北区入伍、退役的证明材料,地址:河北区增产道7号隆源家园3号楼三楼)。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现场资格审核地址:河西区九龙路58号一楼;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现场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2018年 9 月 15 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人员持居民二代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到面试地点进行面试。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2018年9月19日在报名网站公示面试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分别排序,按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过录用计划人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和考察工作2018年9月21日开始,具体地点、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体检、考察其中一项未通过不予聘用,两项同时合格后进入公示)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等,公示期为5天。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坚决制止和杜绝各类不正之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监督。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政策咨询电话:84197263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咨询电话:23266305 报名监督电话;23267111

七、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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