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常州电信用户:
注:备案审核通过后,后期如有数据发生变更,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更新,如不及时更新会造成因网站备案信息虚假被注销备案号并关闭网站。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工信部电管【2010】64号)文件精神的要求,为切实保证网站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自2010年7月1日起所有网站备案需由接入服务商进行实名制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常州电信接入的网站用户,请先注册账号
新网址:
旧网址:
2、注册后登录“中国电信备案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备案申请资料(注:新增网站时网站域名一栏只能填写一个域名,如有多个域名,需再次进行“新增网站”操作)
登录网址:
使用指南:
3、资料在线审核通过后,电信会通知用户到现场备案
已有备案号用户不需要进行1、2、3步操作,直接携带如下相应核验材料去现场。
4、按照核验工作详细要求,准备以下现场核验所需携带的材料:
所需携带材料清单(所有复印件请务必加盖单位公章):
(一)按要求逐项填写《常州电信网站备案信息现场核验登记表》(下载)、加盖公章;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重要,必需提供);
(三)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如网站负责人不是单位法定代表人,需提供:《网站负责人授权书》(打印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下载)
·如网站负责人为中国公民,携带身份证原件,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携带户口簿、军官证、台胞证等原件。
·如网站负责人非中国公民,则携带其护照原件。
(四)单位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网站主办者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请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事业单位还需要增加携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如网站主办者为企业,请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注:企业单位只能填报工商营业执照)
·如网站主办者为军队,请携带军队代号证书原件。
(五)网站域名注册证书(加盖公章)
·域名证书是一个电子证书,可以在您的域名解析管理后台中打印,也可以直接联系您的域名注册提供商获取。
注:域名证书中,“域名注册人”必须与主体信息中的主办单位名称相一致,若不一致,需要用户联系代理其域名注册的公司或个人,将域名证书过户到自己主办单位名下,否则不予受理。
(六)《网站备案承诺书》(下载)、《互联网信息服务信息安全责任书》(下载)、《现场备案核验单》(下载)
说明:《现场备案核验单》下半部分“网站备案信息核验承诺”由两部分组成:接入服务单位、网站主办者签署,下载后打印,打印表格必需这两部分齐全,并在相应的位置签字盖章,如不完整将无法通过现场核验
(七)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材料:
1.若网站提供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网络聊天室、留言板等等电子公告服务,在进行真实性校验时,网站负责人必须携带江苏省通信管理局颁发的相应许可文件。
2.若网站从事新闻、教育、出版、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在进行真实性校验时,网站负责人必须携带国家有关规定应经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许可文件。
注:(1)开办影视下载、转播类网站,需到省广电局办理相关审批
(2)开办本单位外新闻发布、转载类网站,需要到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申请。
(3)开办药品,保健品类销售企业网站,需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开办网站相关专项审批
(4)开办民办院校、学习培训类网站请到省教育厅办理开办网站相关专项审批
(5)开办医院性质的网站到省卫生厅办理开办网站相关专项审批
(6)开办新闻、杂志出版社类网站,需到省新闻出版局办理开办网站相关专项审批。
(7)电子公告等互动性栏目开办需到省通信管理局办理专项审批。电子公告服务,是指在互联网上以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网络聊天室、留言板等交互形 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
(8)文化类网站需要到当地的省文化厅申请。
5、网站负责人本人带齐以上核验所需材料,到指定备案现场接受核验,并现场拍摄网站负责人彩色正面免冠照。
·若网站主办者为单位,网站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委派具体负责网站的部门负责人,单位委派网站负责人要有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的授权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若网站主办者为个人,网站负责人为其本人。
6、电信方核验无误,和用户签订《现场备案核验单》,留存用户各种资料复印件,将资料录入系统,递交省通管局审核。
7、上级审核通过,发放备案号,并将备案管理密码发送到用户电子邮箱。
备案核验咨询电话:0519-86632155 86622101 (工作日 8:30-17:30) 常州电信备案传真:0519-85198282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咨询电话:025-85039806 85039833ICP证办理咨询电话:025-83343340江苏省通信管理局传真:025-83343600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