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我校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国家公办高等职业学院,部颁招生代码为:13936,在豫招生代码为:6289。学校拥有优胜校区、龙湖校区两个校区,位于省会郑州市。学校多年来的办学成绩显著,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被国家粮食局授予“粮食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全国粮食系统四五普法先进单位”,被教育部评为“全国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学校”,被中国教育学会授予“全国职业教育管理创新学校”称号,被社会公众评为“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十佳职业院校”。是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学校还被授予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省级特色校、省级示范校、省级平安校园、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学校连续五次被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评为“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文明校园”,2023年荣获“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
二、组织机构
(一)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二)学校招生处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三、招生对象
(一)已通过河南省 2024 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已通过河南省 2024 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四、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学制
(一)招生专业、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分专业招生计划表》(附后)。
(二) 学校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为2000人,计划招收高中生1110人、中职生574人、社会考生232人、退役士兵考生84人。在总计划的范围内,录取时分类别、分科类、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生源具体情况可做相应调整。
(三)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招生计划63人。
(四)录取时,原则上高中生执行对应的文理科类招生计划;社会考生、退役士兵考生各自合并执行对应的文理科类招生计划;中职生执行对口类招生计划;技能拔尖人才免试考生按照考生类别执行对应的招生计划。
(五)学费标准及相关收费
1.2024年学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2020〕456号)和政府收费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理工类4200元/生·年,文科类3700元/生·年, 详见《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分专业招生计划表》(附后)。
2.龙湖校区住宿费标准暂定600元/生·年,优胜校区住宿费暂定4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学校根据办学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校区。
3.教材费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为学生代购教材,按学年预收教材费400元/生·年 。教材费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六)学制3年。
(七)各招生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五、报名办法
(一)志愿填报
考生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 9 时至 3 月 21 日 18 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凡报考我校考生均视为同意专业调剂。(我校国标招生代码:13936,在豫招生代码:6289)
(二)完善信息、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 填报志愿后须自2024年4月3日始登录我校官网()查阅招生章程和相关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办法通过我校招生管理服务平台完善信息,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体检要求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国家有关要求。
七、高职单招考试
(一)考试时间、科目
(二)考试内容及方式
1.文化素质考试(满分300分)
针对社会考生:考查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科目知识,考试方式为笔试。
针对中职考生: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为依据,考查语文、数学、英语科目知识,考试方式为笔试。
针对普通高中考生:高中毕业考生凭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免文化素质考试,即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折算为“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折算原则:“A级”=90分,“B级”=80分,“C级”=70分,“D级”=60分);
2.职业技能(满分300分)
职业技能测试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为依据,测试方式以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查考生的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职业适应性测试以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
(三)考试地点:龙湖校区。
(四)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
八、高职单招录取办法
(一)考生录取成绩由考试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两部分组成。
(二)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1.考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含职业技能评价折算成绩。
(三)录取原则:
1.我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河南省录取政策、规定,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依据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2.根据各类考生录取成绩分类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录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招生计划内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3.录取专业确定办法
(1)按考生录取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 根据考生专业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即向该专业投档,确定该专业为考生录取专业。
(2)如果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能成功投档,则按《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分专业招生计划表》专业排序将该考生投档至其它有空余计划的专业。
4.各科成绩任意一项为零者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5.录取成绩相同考生处理办法
(1)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政策先录取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
(2)不符合优先录取政策的高中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的顺序比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先按照语文成绩等级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语文成绩等级相同按照数学成绩等级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以此类推。
(3)不符合优先录取政策的社会考生、中职生按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等级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录取照顾政策按我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当年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6.录取时各类别招生计划缺额执行次序
(1)文理科类招生计划:退役士兵考生、高中文科生、高中理科生、中职生、社会考生。
(2)对口类招生计划:退役士兵考生、高中文科生、高中理科生、社会考生。
(四)学校根据录取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名单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手续经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后,录取名单按规定在我校官网公示,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照顾政策加分
(一)“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政策范围内的所有考生。
(二)符合国家政策照顾的考生,由考生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2024年3月21日9时至16时到我校龙湖校区招生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给予照顾政策加分,逾期不予办理。
(三)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学〔2019〕164号)等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四)考生提交的资料及各项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十、职业技能评价
考生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并获得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证书必须经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验证后方可使用)考生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获奖证书、颁奖政府部门下发的配套文件复印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在2024年3月21日9时至16时到我校龙湖校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并提出职业技能评价书面申请,经我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大赛获奖证书鉴定组对其获得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进行鉴定后,符合相关要求的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可折算为一定分值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折算方法为:
(一)获得初级工级别从业资格证书,折算分值为20分;
(二)获得中级工级别从业资格证书,折算分值为30分;
(三)获得高级工级别以上级别从业资格证书,折算分值为40分。
(四)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的考生,折算分值为60分。
(五)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的考生,折算分值为50分。
考生提交的资料及各项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逾期不予办理。
十一、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 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 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高技能资格相关,我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免试录取考生计划纳入招生院校年度招生总计划,我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已公布的高职单招计划外单列执行。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4 年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2. 考生在2024年3月18日15时前须与我校龙湖校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沟通确定免试录取专业并作为第一专业志愿,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与申请免试录取专业不同视为放弃免试录取资格。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业务电话:0371-60986876。
3.生源学校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于2024年3月21日9时至16时以安全方式送达我校龙湖校区招生处,逾期不予受理。我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将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4 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信息汇表》及考生个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备案时间:2024 年 3 月 27 日至 3 月 29 日。
4.如果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国家级、省级竞赛获奖等级择优录取;考生获奖等级相同时,按报名顺序先后录取。
5.备案通过后,在我校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我校将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十二、新生入学和待遇
通过高职单招、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按我校规定时间入学报到,并参加全日制培养。我校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程序注册学籍,并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对存在问题的考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转学、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学生在我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我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我校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帮助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就业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一)学校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报到时实行学费缓交,直接入学;
(二)入学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提出申请,学校按国家规定办理学费减免;
(三)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 (受助学生人均3300元);
(四)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国家规定提供适当勤工助学岗位,每个岗位补贴每月最高480元;
(五)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贷款额度为学费、住宿费之和,在校期间免除贷款利息;
(六)对应征入伍学生,执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或学费补偿的国家资助政策;
(七)对退役士兵执行国家关于退役后教育免学费等资助。
(八)有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校后可按照资助政策的要求向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二级学院提出相应资助申请,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二级学院根据国家相关要求为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资助。
十四、毕业和就业
(一)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二)学校开通毕业生就业与升学两个通道。就业方面,可通过校园招聘会、宣讲会等渠道为毕业生推荐就业岗位,确保就业有路;升学方面,毕业生可按照国家专升本政策参加专升本考试进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十五、监督机制
成立单独考试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招生工作纪检监督组全面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全过程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电话:(0371)60987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