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三连发
河北取缔全部不合规P2P业务
P2P网贷机构立即停止开展新业务
《关于对河北省内开展P2P网贷业务机构行政核查结果的公告》称,按照国家关于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在对区域内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进行“机构自查”、“自律检查”的基础上,各地又对提出申请的35家机构进行了“行政核查”。根据行政核查结果,并经河北省网络借贷风险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商,全省未有一家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完全符合“一个办法三个指引”有关规定。对行政核查不完全合规以及未纳入行政核查的所有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均属违规经营,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公告敦请省内各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立即停止开展新业务,有序消化存量业务,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工商注销登记手续。网贷机构业务的暂停或者终止,不影响已经签订的合法借贷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5家机构提出主动退出申请
《关于河北省内主动申请退出的开展P2P网贷业务机构的公告》称,河北省所有开展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均只进行了工商登记,均未获得金融监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目前,全省有存量业务的16家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中,有15家机构向所在地金融监管部门提出了主动退出申请,正在稳步有序清盘退出。公告明确要求:
1.各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要履行相关义务,按计划和时限完成业务出清、突出风险出清、机构市场出清任务的承诺。
2.各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及其高管和实际控制人,要做到不跑路、不关停、不变更地址和主要股东、不随意处置资产、不损坏资料、不新增业务。
3.各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在退出过程中不得影响合法借贷合同的履行。
4.各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要主动与投资人沟通,积极回应和解决他们的合理诉求。
5.对于拒绝配合专项整治工作,无法按期实现良性退出的机构,将依法依规移送处置非法集资机制予以处置。
公布93家已实现市场退出的P2P网贷机构
《河北省第一批开展P2P网络借贷业务机构市场退出公告》公布了全省第一批93家已实现市场退出的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名单。下一步将继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择机对完成市场退出的机构名单分批次进行公告。
《公告》郑重提醒社会公众和广大投资者,要增强金融风险和投资安全意识,不盲目轻信高利息回报等虚假广告和不良宣传,远离和抵制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始终牢记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已有多地取缔辖内不合规网贷机构
当前,已有多地取缔辖内不合规网贷机构。
12月4日,四川省网贷风险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风险提示称,四川省对纳入整治范围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P2P网贷)机构开展了合规检查,经省网贷应对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会商会审,目前没有一家机构业务完全合规。即日起,对四川省业务不合规网贷机构及省外未经许可的网贷机构在川开展的P2P网贷业务,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10月16日,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该省整治名单内纳入行政核查的24家网贷机构P2P业务均不符合“一办法三个指引”有关规定,现予以取缔。其他开展P2P业务的机构及外省在湘从事P2P业务的分支机构均未纳入行政核查,对其开展的P2P业务一并予以取缔。
10月18日,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网络借贷行业风险提示函强调,当前P2P网贷行业正在进行风险专项整治,至今未有一家平台完全合规通过验收。未来山东金融局将对全省范围内未通过验收的P2P网贷业务全部予以取缔。
11月15日,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河南省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公告》称,河南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南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了河南省第一批拟注销网站备案编号的网络借贷平台名单。2016年以来,河南省网络借贷行业一直在进行专项整治,至今未有一家平台完全合规通过验收,外省在豫从事网络借贷业务的分支机构也均未在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备案。
符合条件可转型为小贷公司
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截至11月末,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为443家,累计停业转型平台数量3265家,累计问题平台数量为290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