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增加备案短信验证功能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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筋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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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增加备案短信验证功能通知

按照《关于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短信息核验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管函〔2017〕2322号)要求,由于“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系统”)已进行升级,天津市、甘肃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海南省等七个省区市将开启短信息核验功能。(目前这七个省份为试点省份)以上地区的用户在通过接入服务企业提交备案申请(变更)时,备案系统将向用户登记的手机号码(联系方式一)发送短信息验证码。在用户根据短信息提示完成验证后,该备案申请(变更)将进入相关备案审核流程。超过48小时未验证,备案信息将被退回。如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备案咨询电话400-688-3065转2或直接拨打座机0755-86548085。

验证平台

当您的备案信息提交至管局审核时,您备案信息中填写的手机号码将收到工信部发出的验证码,您需及时根据短信提示登录备案所在省通信管理局网站进行验证。 目前试点省份管局平台地址:

甘肃:gscainfo.miitbeian.gov.cn

西藏:xzcainfo.miitbeian.gov.cn

宁夏:nxcainfo.miitbeian.gov.cn

海南:hncainfo.miitbeian.gov.cn

新疆:xjcainfo.miitbeian.gov.cn

青海:qhcainfo.miitbeian.gov.cn

天津:tjcainfo.miitbeian.gov.cn

相关说明:

时效性:验证码 48 小时以内有效。您需在 48 小时内,访问所在省管局网站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您的备案信息将流转至管局进行审核。若您未在 48 小时内完成验证或验证失败,备案信息将自动退回至接入商。您需要重新提交备案申请,并再次进入短信验证流程。

发送频率:在备案信息提交管局通知后,5 分钟左右即可收到验证短信。工信部系统会在第二天中午 12 点重发一次验证码。您也可以访问备案所在省市管局网站,手动重新发送验证短信。

验证类型

备案类型核验对象说明

新增备案

主体负责人和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

1. 需全部验证通过

2. 若主体负责人与网站负责人为同一人,只发送一个验证码

新增网站

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

新增接入

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

1. 现使用手机号与备案成功信息不符,需到原服务商变更负责人手机号,再进行转入备案

2. 现使用手机号与备案成功信息不符,且无法联系原接入服务商进行变更,只能注销备案后重新提交新增网站。

变更备案

主体负责人或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

1. 若变更主体信息,则验证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

2. 若变更网站信息,则验证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

注销主体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

暂不验证

注销网站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

暂不验证

取消接入

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

暂不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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