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 | 本科可报】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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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筋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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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学院简介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于2018年12月29日挂牌成立,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学院是按照党中央跨军地改革部署,整合消防、森林院校力量和资源,以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种学院为基础组建的,是应急管理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现开设消防指挥、消防工程、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消防政治工作5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7000人,主要承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初级指挥员培养,干部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在职培训,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科学技术研究、决策咨询及相关交流合作等工作,参加重大应急救援机动增援任务。

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13个教学岗位43名教师。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和应急管理事业。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四)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非应届毕业生。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较强的专业素养和表达能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的,曾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在国(境)外非国家公派留学、工作或生活六个月以上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曾有学术不端不良行为的,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1、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者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详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部分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实行差额考察,综合考虑人选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根据职位需要,部分招录机关将对报考者有关心理素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将对报考者有关体能情况进行测评,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2、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本部门网站和考录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招录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4、补充录用

招考期间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等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

5、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有意应聘者登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截止日期11月5日。

(二)资格审查。根据发布岗位和条件要求,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可由个人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

(三)笔试面试。笔试形式为闭卷,主要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师基本素质,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5分。笔试后组织心理测评。根据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比例为3∶1(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以实际参加面试且笔试合格成绩人数为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应急管理部官网()、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官网()公告。如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合格成绩顺次递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养、专业素质及实际工作能力,内容为自我介绍、试讲和专家提问,总分为100分。面试前学院组织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分别占60%和40%,75分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公布笔试、面试成绩。

(四)体检。根据合格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到相关医院体检。如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学院统一支付。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如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按顺次递补。

(六)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应急管理部、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相关待遇

入职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定职定级手续、确定工资待遇及有关优待事项。

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资料和信息,对提供虚假材料、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笔试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学历学位、职称、表彰奖励、科研学术成果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发布,请随时关注。部分重要通知将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发送,请应聘人员确保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学院工作人员联系。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告知。

(四)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赵老师 010-69787091

刘老师 010-69787092

许老师 010-69787094

监督电话:010-69787133

附件:中国消防救援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docx

编辑 / 赵悦贝 校对 / 张昊新 审核 / 齐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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